*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ZRZB-G2025-0010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对原一楼“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一站式服务平台”部分区域(约400平方米)进行展示宣传功能拓展,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项目,二楼办公区域广告文化氛围整体协调统一。项目主要需求包括:①、场所布局和宣传展示方案设计;②、按设计方案进行场所改造和布展制作安装;③、多媒体展示和互动展区数字内容的设计开发、调试。旨在打造集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成果展示、科普教育、互动体验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宣传教育平台,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90日历天完成施工等本项目的全部工程,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