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026-2027年度高尚堡联合站污泥减量化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6-2027年度高尚堡联合站污泥减量化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为提高高尚堡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总体水质,保障外排水质指标达标,公司计划对采出水处理系统中难处理的水源进行单独处理后,进入系统。该部分水集中在采出水处理站调节池内,水质较差,污泥较多,分离困难,主要为采出水处理系统各阶段排污水。
2.2服务地点:冀东油田高尚堡联合站
2.3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方为招标人提供一套撬装密闭污泥污水快速净化装置,处理调节池内的油泥水混合物,处理量不低于700方/天,完成污泥污水浓缩减量化技术服务。
设备由服务方负责自建(或自购),并负责相关环保配套等工艺流程的机电安装调试及设备的日常维护及运营。
设备的工艺连接、机电安装必须由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调试及运行操作。
其中具体内容包括:
1)服务方提供处理设备一套,此设备须为撬装模块化密闭设备,必须具备VOC回收处理功能;提供设备占地面积≤110平米;设备为自动控制,配套自控系统;投标人需要将设备与招标人现有工艺设备进行连接,并进行安装调试。
2)提供服务人员,现场至少有2名人员24小时在现场负责设备日常运行及维修维护;
3)处理介质为高尚堡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站调节池水,系统排污水,反洗水等难处理水源:设备的进液指标含油≤1000mg/L,悬浮物≤500mg/L,处理过程中不允许添加药剂。
4)设备装置处理后出水指标达到:含油≤300mg/L,悬浮物≤20mg/L;
5)设备处理后形成的污泥及老化油通过管道输送至招标方指定处理系统。
2.4 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总计为二年,采用逐年签订合同的方式执行;
(2)每年合同的服务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若承包商未通过当年度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未达标,或双方就合同条款变更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后续年度合同不再续签。
2.6本项目估算金额:195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7 标段划分:否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日期为准)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污泥减量化类似技术服务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 2025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环保类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
(2)安全负责人 1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合格证,行业类别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3)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环保类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4)现场操作人员不少于6人,均需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工业废水处理工证,且其中至少1人持有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证。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6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自有撬装密闭污泥污水快速净化装置一套,设备须为撬装模块化密闭设备,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700方/天,必须具备VOC回收处理功能;提供设备要求为自动控制,配套自控系统。提供设备照片、设备铭牌,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投标人需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全部设备到达项目现场,安装完毕,且具备投产条件;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