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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5-2035年)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WSCG[GK]2025028

项目名称: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5-2035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4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5—2035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1,7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99000000-其他服务 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5-2035年) 1(项) 为有效引导未来全市综合管廊的建设方向,有必要重新编制《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5—2035年)》,在总结原有规划和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全市综合管廊建设策略,合理提出未来综合管廊的布局方案,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为近期建设提供切实指导,保障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74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10)天内交付服务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二-2-1)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可选择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若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④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②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即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的要求),投标人按附件格式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声明函中应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③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⑤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文件中其他有关对中小企业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4)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以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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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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