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南昌市鄱阳湖旅游公路桥梁工程将军洲大桥项目经理部因将军洲大桥主塔施工需要,拟租赁一台500汽车起重机用于230tm塔式起重机附墙施工,现拟就所需设备进行租赁招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活动。
一、招标内容
1.1设备名称:汽车起重机。
1.1.2设备规格型号:500T。
1.1.3设备数量:1台。
1.1.4所需设备的主要技术条件:出厂五年以内设备,设备状况完好,其他见第五章。
1.1.5使用地点及工期安排:
1)使用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五星垦殖场;
2)拟租赁期限:2026年1月,25个台班。
1.1.6租赁方式:按临租台班租赁。
1.2签约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南昌市鄱阳湖旅游公路桥梁工程将军洲大桥项目经理部。
1.3付款方式:甲方每次支付金额不高于当次结算额的75%,签订《封账协议》后6个月内支付到不高于结算总额的15%,剩余10%的租金在《封账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支付。
1.4大桥局集中招采供应商优先。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应当是国内注册有工程设备租赁资质的供应商,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等相关文件。
2.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工商、税务部门注册,并符合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投标人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如注册资金低于200万元,应提供不低于200万元的设备资产证明,如设备采购合同、发票等)。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2.5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的要求;投标人应拥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6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7投标人具有租赁同类设备良好的运行经验,近3年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和相关经济纠纷问题。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于2025年12月17日9:00时至2025年12月22日9:00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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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