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KS-G2025-0012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大数据支队公安网络安全防范服务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0.00万元,限价为三年服务费总价。投标人报价须按照三年服务费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或投标人报价超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末经考核合格,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最多可续签二次。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的服务给予20%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不予价格扣除。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