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武汉长江新区分局长江新区智能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Z-2505051704-2547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20-2025-00536
3、项目名称:长江新区智能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一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960000(万元)
6、最高限价:9.96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1个包,拟完成武汉长江新区智能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一期),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始实施之日起约76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提供承诺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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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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