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邢东矿1325沿线附属设备拆除及回收项目,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邢东矿1325沿线附属设备拆除及回收项目。
2.1.1服务地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
2.1.2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1.3质量标准:合格,通过甲方验收。
2.2采购范围:1325沿线附属设备拆除及回收ZQL2*3200/25/45型超前支架2套(包含支架相关配套的阀组、管路),DSJ80/40/2×40型带式输送机3部及对应QJZ2-300型开关2台,pcdb-12型除铁器1套,DSP-1080/1000型皮带1部(包含一套重型机尾)及对应QJZ2-300/400型开关4台,风、水、排等五趟管路共计2100米,沿线所有动力电缆和通信电缆及配套的电缆钩等。拆除工程结束后,1325沿线范围铁道和道木回收升井,照明和“五小”等所有设备拆除并回收。本项目中原有的绞车、照明等设备可在井下调配使用,根据回收进程确定。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井下拆除或安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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