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龙袍新城“四新”建设项目龙袍新城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一批次)项目C、D、E地块标识标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鉴于招标人已与南京市六合区龙袍新城“四新”建设项目工程的发包人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就工程分包取得了发包人的同意,项目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按照项目分包计划,现对南京市六合区龙袍新城“四新”建设项目龙袍新城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一批次)项目C、D、E地块标识标线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分包工程名称:南京市六合区龙袍新城“四新”建设项目龙袍新城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一批次)项目C、D、E地块标识标线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
2.3建设规模:安置房二期C、D地块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北至内环北路,南至规二路,西至公园北路,东至新桥路,建筑用地面积8
3029.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7819.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010.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818.74平方米。
安置房二期项目E地块北至规六路,南至规二路,西至公园北路,东至虎跃路。规划设置18层住宅楼8栋,部分首层用于物业、消防控制、快件服务用房等,部分楼栋设置架空层;配套设置1层变配电所2栋、垃圾收集设施2栋、门卫1栋;地下车库基本覆盖整个地块,地下1层,局部地下2层。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1347.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106.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240.45平米。
2.4招标范围:龙袍新城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一批次)项目C、D、E地块标识标线工程清单图纸所有工序和措施工作及配合验收工作
2.5标段划分:无
2.6计划工期:共1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以甲方要求的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安全文明标准:工完料净场地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其他要求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持有有效且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全面履行分包合同(含附件)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需声明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投标人若声明其属于中小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资格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正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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