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二期工程项目配电箱(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二期工程项目配电箱(柜)采购项目 -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H0X250293)
发布时间:2025-12-19 11:12:06
发布时间:2025-12-19 11:12:06
一、招标条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二期工程项目配电箱(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FSH0X250293 )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改投资【2023】114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中央)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采购数量约1299台;(2)所有配电箱(柜)的二次系统设计、制造(含安装必须的附属设备、备品备件)、运输、配合安装、保险、装卸调试、试运转、验收、培训及保修、售后服务等,配合相关专业完成配电箱(柜)设备自动控制的深化设计、调试等工作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 10200589.01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大兴 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四至为:西侧至天贵大街东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边界,东至天荣大街及规划用地边界,北至庆丰路南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边界,南至华佗路及规划用地边界
其它说明: /
招标暂估金额: 10200589.01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大兴 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四至为:西侧至天贵大街东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边界,东至天荣大街及规划用地边界,北至庆丰路南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边界,南至华佗路及规划用地边界
其它说明: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 1.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近 5 年 已完成的合同额在 80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箱(柜)供货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其他要求:提供强制性产品3C认证所投产品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填报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注:企业应依据《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