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于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ST-12标段粉煤灰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WLGS-ZB25-105
1.招标条件
1.1.1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ST-12标段,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1.1.2上述项目所需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ST-12标全线位于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境内,线路起止里程为K213+262~K228+000,全长14.738公里。共有隧道1座,长度1842米。大桥3座,长度481米;中桥5座,长度320.5米;小桥1座,长度20米;预制预应力混凝土T梁148片(其中30mT梁44片,20mT梁72片,13m矮T梁32片);涵洞40座,共计756.23横延米。路基长度12.075公里,路基土石挖方107万方,填方80万方。标段全线路基长度占比82%,桥梁长度占比6%,隧道长度占比12%。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ST-12标段粉煤灰(填写物资名称)。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粉煤灰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二级粉煤灰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不得共同参与投标,否则视为围标、串标行为。经查实,将纳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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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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