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集团财务共享平台推广实施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T2511003233797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国三峡集团财务共享平台推广实施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近年来,国资委持续发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构建“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财务体系,深化业财融合、产融协同,不断提升财务数据治理能力、加强数据驱动决策,要求各中央企业实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基础业务基于业务系统自动生成。财务共享平台推广实施项目将依托现有财务共享平台(用友NCC),对接涉财业务系统,建立全业务财务共享体系,并在集团范围推广应用,实现涉财业务线上化、业务财务一体化、凭证生成自动化、涉财数据标准化、运营管理精细化。
2.2采购内容
依托现有财务共享平台(用友NCC),对接涉财业务系统,建立集团全业务财务共享体系,并在集团范围推广应用。
- 新增流水认领平台模块。实现流水从接收、认领到入账的全流程管理。
- 新增股权投资管理流程。实现股权初始计量、变动、注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股权投资从子公司申请、母公司拨付的全流程管理。
3.在全集团范围推广实施财务共享平台。包括共享基础功能模块推广实施,配置全业务标准表单、审核流程、核算规则等。其中对集团总部、北京分公司、三峡能源、长江环保集团、湖北能源5家已推广财务共享平台的单位进行功能优化完善,对剩余25家二级单位进行全功能、全业务的财务共享平台推广。
4.涉财信息系统接口开发和优化。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合同管理系统、网报系统、工程管理系统、税务管理系统、司库系统、大数据平台、人力资源系统等已对接涉财信息系统接口的优化;电子采购平台、预算系统、电能营销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等系统接口新增。
2.3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36个月,其中建设期18个月,运维期12个月,竣工验收期6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在中央企业总部或所属二级子企业的财务共享平台建设或推广实施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签字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等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2022-2024年无连续三年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2-2024年度),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需至少担任过1个在中央企业总部或所属二级子企业的财务共享平台建设或推广实施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务证明材料,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务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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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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