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1009990163013492 | VOCs专用吸附剂\总包 北海炼化_1年 | 0.54 | 吨 | 2026-03-16 | 北海炼化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 2 | 1009990063013495 | 硫化氢吸附剂\油气回收装置_1年 | 0.06 | 吨 | 2026-03-16 | 北海炼化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4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至少3套污水集输系统分散式净风设施产品业绩(采用“预处理+膜分离+氧化脱硫+催化氧化+生物触酶”组合工艺路线),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文件(至少包含此五种工艺路线流程图及原理说明)、合同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需上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绩中至少1家最终用户出具连续运行不少于12个月满足环保排放指标的三方性能检测报告证明及具有CMA标识符合环保技术指标的第三方性能检测报告。
4.9其他要求:满足附件中技术询价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