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项目数字式汽车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唐河项目,工程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数字式汽车衡采购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
唐河省界至社旗航运工程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途经新野县、唐河县、社旗县,拟建四级航道128公里,主要任务为航运,通过建设水台子、郭滩、马店、源潭、弋湾五个梯级枢纽对该段河道进行全段渠化。航道底宽50米,航深2.3米,可通行500吨级船舶,该工程分为一期(省界至马店段,66km)和二期(马店至社旗段,62km)两期实施。一期66km,包括2个Ⅳ级枢纽,3个港区(共6个500t泊位),拆除、新建一座大桥。二期62km,包括3个Ⅳ级枢纽,3个港区(共10个500t泊位),拆建4座大桥。
2.2. 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的标的:电子汽车衡,品种、型号、数量等详见附件1:唐河项目数字式汽车衡采购询价表及附件2、数字式汽车衡技术规格书。
2.2.2.交付时间:收到采购方订单后15日内
2.2.3.交付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郭滩镇中交四航唐河项目施工现场。
2.2.4.本次询价的各项物资,其质量符合合国家标准及汽车衡制造及质量验收标准与规范。
2.2.5.采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2.6.询价编号:(FA00000477004)。本项目共1个包件。报价人提供一个唯一报价。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报价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的个休工商户。
3.2. 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有生产/供应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材料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4. 供应业绩要求:报价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6.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报价人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7.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报价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报价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报价。
3.8. 其他要求:
3.8.1.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8.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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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