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输电线路无人机购置项目无人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203-ZB-251223900、SXZB-2512 4443GZH10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输电线路无人机购置项目无人机采购(招标编号:JNB203-ZB-251223900、SXZB-2512 4443GZH107/01)已由晋控电投计字(2025)5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2025年度第一批折旧资金计划,招标人为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输电线路无人机购置项目共13 架运载无人机(FLYCART30)(四轴八旋翼、每单位1架、每架含原装电池4块)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输电线路无人机购置项目无人机采购:
标段(包)内容:输电线路无人机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明细表详见附件。
注:供货要求中如提到某特定厂家(品牌)或特定厂家(品牌)的规格与型号,则指相当于与其性能、标准相符的同等产品;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功能和指标满足或相当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均视为有效投标。
2.3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交货地点。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并按照各分公司书面通知分批及时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输电线路无人机购置项目无人机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运载无人机供货业绩,业绩的货物名称与本次招标内容一致(或者从名称来看,明显与招标货物是同产品即可)规格型号可为不同;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合同无法体现是否为本次授权的制造商时,可另附佐证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22 17:30至2025-12-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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