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气体报警器检测与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便携式气体报警器检测与维修项目项目编号:2025-GWGSTP17FW-062
招标人:青海输气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甘肃公司范围内各二级单位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依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11》《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Y6503-2008》《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JJG695-2019》《六氟化硫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JJF 1263-2010》《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等现行有效规程规范按期对酒泉输油气分公司、兰州输油气分公司、天水输油气分公司、青海输气分公司、兰州维抢修中心、德令哈维抢修中心、酒泉维抢修中心的便携式气体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测与维修并粘贴检定合格标签。对周期检定过程中存在故障或失准不合格的仪器进行维修、更换配件、电池及传感器,并标定合格,确保检定校准后的仪器100%合格,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无法维修的仪器需提供同规格参数的备用仪表,并报备场站更换,协助场站定期更新设备台账。
便携式气体报警器检测与维修项目
标段编号:2025-GWGSTP17FW-06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2-22 18:2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8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1-04 14: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酒泉输油气分公司、兰州输油气分公司、天水输油气分公司、青海输气分公司、兰州维抢修中心、德令哈维抢修中心、酒泉维抢修中心。
其中包括: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368台、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400台、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探测器130台、便携式六氟化硫检测仪20台、便携式氧气检测仪130台、激光甲烷遥测仪80台、乙烷辨识仪10台、氩气纯度检测仪10台、便携式氮气检测仪10台,维修便携式检测仪表60台。
(承包商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1 资质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 人员要求:
2.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且注册证聘用单位(执业单位)必须为响应人,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与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险种需具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与退休证明文件;
2.2 其他人员要求:现场检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要)不少于5人,须具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且注册证聘用单位(执业单位)必须为响应人;
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项目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4 财务要求: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报告须按规定加盖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个人印章,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报表中的签字盖章等不做硬性要求)。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5 信誉要求:
5.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截图或承诺书)
5.2 2022年1月1日至今资信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书)。
6 其它要求:
6.1 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承诺书)。
6.2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及甘肃公司暂停、取消业务承揽资格或被列入黑名单(需提供承诺书)。
6.3 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需提供承诺书)。
6.4 承诺与国家管网集团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任职等情况(需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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