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2026-2027年度泡排加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315-FW0165-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2026-2027年度泡排加注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2026-2027年度泡排加注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川东北气矿针对生产井老井挖潜,部分含硫产水气井(硫化氢含量:2.14g/m3~71.84g/m3) 较边远,且分布零星(井间距50~100公里左右),根据生产情况需进行泡沫排水采气作业,以非连续的周期性作业为主,拟招标具备泡排作业能力的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项目估算金额: 1829.885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指定气井提供泡排加注技术服务,本项目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本项目服务内容:(1)生产异常井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2)分析气井生产异常原因,编制泡排作业方案;(3)完成起\消泡剂加注设备的运输、安装与调试,拆除等工作;(4)提供技术服务期间起\消泡剂(甲供料)拉运,负责拉运稀释起\消泡剂所用清水;(5)对于少部分产水量较大的井,采用固定式设备实行24小时连续泡排作业,优化加注制度,维持气井稳定生产;(6)对于周期性积液的气井采用车载式加注设备间歇加注作业,优化加注制度,维护气井稳定生产。预估总金额1829.885万元(不含税)。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川东北气矿2026-2027年度泡排加注技术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定签审页》(¨ 含税 R不含税,税率暂定6%),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报价要求:一次性报价,投标人以最高限价为基础,采用整体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且报价最低下浮比例不得低于2%,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5 服务地点:达州市,具体以实施为准。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履约合同为一年一签,第一份合同履行经招标人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方可续签第二份合同,(考评内容以《承包商(服务商)业绩评价记录表》为准》。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授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至2名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评,剩余3名及以上投标人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和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剩余1-2名投标人符合要求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时启动补充招标;若无投标人通过初评或剩余1-2名投标人通过初评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若中标人为2名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获得60%的工作量,排名第二的中标人40%的工作量;若只有1名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工作量的60%,剩余40%的工作量补充招标。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需求及服务商考核结果进行后期工作量核减。
2.9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允许分包。
R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R其他情况:不允许转包、转委托。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R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7人(不可兼任),且满足以下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操作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要求从事泡沫排水采气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安全管理人员要求从事泡沫排水采气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不少于3年。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①双面身份证扫描件②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业主单位证明或能证明工作经验的其它材料)③《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扫描件④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②③④。
操作员:提供①双面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②。
社保情况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服务期限内以上服务人员不进行更换(除不可抗力外),若确需更换,提前30日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且人员资格要求不变。现场服务人员应满足全年无假日生产需要,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应满足倒休要求。
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5.机具设备要求:
R有要求,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设备:固定式泡排加注系统(含起\消泡泵各1台)不少于1套,车载式泡排加注系统(含作业车1辆、注剂泵1台)不少于1套;具体要求如下:
| 项目 |
名称 |
性能要求 |
| 固定式泡排加注系统 |
起泡系统 |
起泡注剂泵:额定或许用压力≥10MPa、额定流量≥20L/H、出厂年限≤6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厂)。 |
| 消泡系统 |
消泡注剂泵:额定或许用压力≥5MPa、额定流量≥10L/H、出厂年限≤6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厂)。 |
|
| 车载式泡排加注系统 |
起\消泡泵 |
起\消泡泵(起、消泡共用一台泵):额定或许用压力≥20MPa、额定流量≥300L/H、出厂年限≤6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厂)。 |
| 作业车 |
多用途货车或皮卡、登记年限≤6年(2020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以行驶证登记时间为准)。 |
证明材料:起\消设备:提供①设备的实物图②对应设备铭牌③自有设备证明(若为国内采购,提供采购合同及发票扫描件;若为进口设备,提供海关报关单扫描件;若为自主研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提供设备技术证明资料(如技术手册或原厂产品说明书等),同时提供①②③④。
作业车:提供①作业车照片②行驶证③年检合格证明,同时提供①②③。
*6.业绩要求:
þ有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结算发票时间为准)(þ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3个 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类项目(其中至少有1个含硫天然气井泡排业绩),项目合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不含税)。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应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日之前)③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应用证明(证明材料需体现出井号、作业时间、硫化氢含量等要素),同时提供①②③。
*7.财务要求:
7.1R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R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8.1-8.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8.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9.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技术方案的*2.1服务要求。
(2)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若涉及装置运输或设备吊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人员及运输(或吊装)设备进行服务。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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