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JZB-2025-91
项目名称:沙湾市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78000
最高限价(元):3315014.4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湾市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预算金额(元):3478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室内外改造,给排水,暖通,电气改造,抗震加固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1月13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2 日 (包含春节假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均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安全考核证B证,项目负责人须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磋商文件由牵头单位领取,磋商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采购人,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