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道G246永川区动物园至泸州界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发改交通〔2025〕1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永川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永川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于既有G246与塘湾路平面交叉处,经塘湾路、兴龙大道、向南沿规划临江站东侧外围布设新线止于港桥大道起点(一碗水),与港桥大道顺接。路线全长25.18公里,其中新建段19.80公里,利用段5.38公里。新建段设置桥梁5座、涵洞77道、平面交叉26处、立体交叉12处;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5.24亿 。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8.3亿 。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662.7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2)现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文件。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8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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