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风井垃
圾回收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HFW-ZZ-2025-12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风井垃圾回收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编号:SHFW-ZZ-2025-1201),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公告,线下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常店风井、胡家掌风井指定地点的生活垃圾及绿化方面的枯枝落叶进行清运,特殊情况某地点临时堆放较多垃圾时,可以当日再次到各风井进行清理。
2.2项目概况及现状:我矿无回收处理垃圾相关资质,需将寺河煤矿常店风井、胡家掌风井垃圾回收处理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每日需对各风井指定地点约30个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以及绿化方面的枯枝落叶进行处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3 服务内容:
全权负责我矿常店风井、胡家掌风井指定地点垃圾桶的生活垃圾及绿化方面的枯枝落叶回收处理等事项,其中包括车辆、人工等。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服务地点:矿方指定地点。
2.5.1.乙方每日上午十点以前必须将各风井指定地点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2.5.2.乙方每次清理垃圾后垃圾桶周边要保持干净卫生,垃圾桶拖拽回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摔砸垃圾桶;
2.5.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清运除生活垃圾和绿化方面枯枝落叶以外或甲方不允许的材料;
2.5.5.乙方负责生活垃圾和绿化方面枯枝落叶清运处理时安全及填埋场所的管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能提供2023年或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由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承诺对所提供的财务数据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并将此写入承诺函);
3.3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同类型项目业绩;(类似业绩:垃圾回收处理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4日18:00至2025年12月29日18:00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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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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