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ZH-G2025-0032 项目名称:苏州市殡仪馆2026-2027年度殡仪延伸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3041.985600万元(采购包1:436.320000万元;采购包2:2605.665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费率60%(分成基数为延伸服务营业额);采购包2:费率60%(分成基数为延伸服务营业额)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采购预算、各标段分项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包含但不限于接运服务,鲜花、礼仪等殡仪延伸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采购包1):24个月,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按实结算合同金额满436.32万元人民币(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标段二(采购包2):24个月,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按实结算合同金额满2605.6656万元人民币(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微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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