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补充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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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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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87 |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补充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916,382.00元 | |||||||||||
| 最高限价:291638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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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名称:卢氏县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补充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87、LSGZ[2025]362-ZC213 (3)采购人: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4)预算金额:2916382.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服务内容:对卢氏县9个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补充调查及风险评估,开展场地补充调查、样品采集与检测以及成果编制等工作。查明调查范围内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及范围;开展基于保护规划用地方式下人体、生态环境、地下水等敏感受体的风险评估,筛选出高风险的污染物,计算关注污染物不同规划用地方式下的风险控制值,并结合相关标准确定地块修复目标值,为地块后期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及安全合理开发提供科学依据与技术支撑。 (7)服务期限:1年 (8)服务地点: 卢氏县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10)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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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或承诺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5、开标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出具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注:信用中国应处于网址过度期,查询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院系统界面。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若联合体投标成员参与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1-6项;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下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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