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GSXM-G2025-0009 项目名称: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农业村居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4.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人民币120元/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不断改进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现对合德镇农业村居垃圾清运服务进行外包,投标人自行提供自装卸式垃圾车全密闭清运且数量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要(单台总质量不低于3吨),鼓励使用纯电动新能源车辆。2026年1月拟实施小洋河南片9个村居垃圾清运服务,2026年7月实施小洋河北片12个村居垃圾清运服务,预估21个村(居)日产生活垃圾量在45吨左右。招标人现有部分侧装式垃圾转运车需租赁给中标单位使用,所有车辆(含招标人提供的车辆)保险、车检由中标单位统一购买,所有车辆驾驶员工资、油费(电费)、维修费、保养费、工作人员商业保险等由中标单位承担;清运车工作人员由中标单位招聘。最终按实际清运量结算,最终结算不超过394.20万元(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年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拟试用6个月,6个月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协议。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不再续签本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