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5-12-02
项目名称:永寿县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与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寿县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与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制定永寿区域品牌规划方案为永寿区域品牌赋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与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与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税收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