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5022
项目名称:能源金贸区金湾科创区三期幼儿园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能源金贸区金湾科创区三期幼儿园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4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服务类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4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周完成初稿,10个工作日完成终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能源金贸区金湾科创区三期幼儿园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能源金贸区金湾科创区三期幼儿园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成立时间至开标日期前不满1年的,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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