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MZZJ[GK]2025015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桩基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0,000.00元
采购包1(鼓山院区桩基检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1,0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40,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鼓山院区桩基检测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03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检测工期在接到采购人(或代建方)进场检测通知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静载检测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写)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中标,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地基基础专项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若投标人为外省机构,还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取得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闽备案证明》或同等效力的备案文件。;(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