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协同创新区协同大道(石鼓路至东滨河路)等5个市政项目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管办发〔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协同创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协同创新区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根据现阶段规划资料暂定包括协同大道(石鼓路至东滨河路)、西湖路北延伸段(盛月大道至东滨河路)、科创大道(石鼓路至东滨河路)、龙口路(协同大道至科创大道)、石鼓路(协同大道至科创大道),总长约3.35km。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交通、道路、景观绿化、排水、照明、高边坡支护、综合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具体设计范围根据相关行政单位审批后的规划方案,由业主单位进行明确。本次项目总投资约38377万元,建安费约22350万元。
2.3 R本项目总投资金额:38377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22350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64.2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协同创新区协同大道(石鼓路至东滨河路)等5个市政项目方案-初步设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
(1)土石方、道路、结构、电力、照明、排水、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综合管网及边坡防护和景观工程等;(2)稳定路网系统,优化道路方案,实现土石平衡,为规划调整提供依据;(3)方案、估算、初设(含概算编制)及所有专项设计文件的编制;(4)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专项设计(如涉电、涉轨等),负责配合送审工作、组织论证及审查,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服务费内;(5)项目周围构筑物、既有道路、管线等保护或改线设计;(6)设计变更及施工图全阶段的配合与服务;(7)配合各阶段专项论证(行洪、环评、水保、地灾等);(8)配合道路沿线的水利、平场、公园、水系景观等相关项目的设计工作;(9)协助周边招商项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10)完成项目三维仿真模型;(11)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12)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和设计内容做调整。最终规模、范围、内容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5 设计服务期限:暂定1200日历天,其中:
R方案设计(含估算):提供基础资料及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送审;
R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提供基础资料(包含地勘资料成果)和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送审;
R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
R配合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R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上述周期是指中标人每次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任务书后,直至提交对应的满足送审合格要求的成果资料的时间跨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轨道工程除外);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