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0标项目经理部主要工程物资(注浆料、水玻璃、锚固剂)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DWZ-2025-403
1.招标条件
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站前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标段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站前工程10标,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招标服务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工程需用注浆料、水玻璃、锚固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市建始县境内,长岭隧道平导工区(含)至顶坪隧道出口(含洞口接长棚洞及马尾沟大桥宜昌台),正线里程DK178+465~DK195+769.9,正线长度17.305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①长岭隧道出口平导工区及2号横洞工区、顶坪隧道(含出口棚洞长15m)等1.5座隧道,伍家河中桥(简支梁全部现浇)、马尾沟大桥宜昌台等站前工程;②本标段无砟轨道施工,含双块式轨枕运输、卸车,不含预制及其装车,双块式轨枕由YFHBZQ-13标恩施南轨枕场负责预制和装车;③四电配套房屋、区间警务区及岗亭及相关工程。
本标段合同造价36.5亿元,总建设工期72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浆料、水玻璃、锚固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且因时间原因无法提供一个财务年度的财务报表的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3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投标产品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供对应包件产品资质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所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本次招标投标人须采取一包一投,可以参与多个包件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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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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