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技改及配套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技改及配套工程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技改及配套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发改环资【2023】1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低压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发改环资【2023】1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沱江东岸,沱江、清流河、小清流河交汇处。现状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预留场地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在已建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红线内进行建设,为二污二期项目配套工程,规模5.0万m³/d。本工程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鼓风机房、加氯间、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2#变配电间、除臭系统等新增设备及场外道路与管道工程。
2.3建设工期:54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高低压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技改及配套工程设备采购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招标范围: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图纸所示全部设备内容,承担合同范围内的设备生产、制造、供货(包含主机、配件以及备品备件)、包装、成套设备运输至项目现场、装卸、仓储、保险、安装(包括自带组件及零配件的安装),以及设备本体调试、组织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交付使用、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负责施工期间包括自身产品在内的所有产品的成品保护。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设备到场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最终达到验收标准)。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技术标准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并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全效电能质量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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