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252025060004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5-00715
3、项目名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8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为全县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事业谋好篇、布好局,启动《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将系统开展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房地产规划及绿地规划等系列规划编制工作,以全面支撑城市发展决策,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80 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并提交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给予小微企业10% 价格优惠。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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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