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JSYA-G2025-0009 项目名称:东海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收益节能返还比例最高为90%,投标报价及收益节能返还比例超过预算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城区6条道路进行智能化改造能源合同管理,将原有高压钠灯及节能灯更换为3531套LED灯具及单灯控制(灯具外观按东海县城市家具订制);更换迎宾大道、晶都大道灯臂695套;按城市家具颜色刷新灯杆724根,建智慧控制平台及监控中心,并负责十年合同期间LED灯具的维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完成路灯改造、调试、检测并竣工验收合格,后续运营服务期10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因本项目涉及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本项目投标人需要进行前期投资,且合同履行期限为10年,故不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