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AFX[GK]2025005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23号翔辉大厦5楼 | 6,030,000.00元 | 96.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2.5年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6,03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纪建人 |
| 评审专家: | 赵友和 、 林胜鹏 、 高若林 、 林丽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准,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厦门市工商银行禾山支行;账号:4100023409200013322。4、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5、温馨提示:本项目支持供应商合同融资,具体相关政策参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闽财购函〔2019〕16 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18〕7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即政采贷),如有需要,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合同签订前向银行申请融资。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4.647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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