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全域供水补短板项目(四期)(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蒲江县全域供水补短板项目(四期)(项目名称)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蒲发改发【2022】第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蒲江县蒲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蒲江县蒲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蒲发改发【2022】第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蒲江县全域供水补短板项目(四期);
2.2 建设地点:蒲江县;
2.3 项目规模:水厂新增臭氧预处理系统和粉末活性炭系统;建筑物设备改造包含1期和2期送水泵、1期和2期反冲洗泵、1期综合加药间和2期消毒间;构筑物设备改造包含1期斜板、潜污泵、阀门、闸板、格栅机、原水检测、化验设备、监控设备等;包含4个场镇新建配水管管径de25~de250总长度约33.8km及配套设施;包含3个区域新建1套分布式直饮水系统及商务一体机。
2.4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注:“3.4”“3.5”项为可选项,若评标办法涉及信用得分,则需在“3.4”“3.5”前“□”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