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中国石油长沙大厦生活超市类商品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ZY25-CZ10-WZ415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中国石油长沙大厦生活超市类商品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中国石油长沙大厦生活超市类商品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华中分公司长沙大厦项目部超市类商品,划分为1个标段,目前资金已落实,组织开展公开招标。
2.2招标产品范围:招标范围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长沙大厦项目部生活超市类商品,预计采购金额320万元(不含税),期限1年。
2.3实施或交货地点:送货到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106号中石油长沙大厦。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采购订单发送时间以采购人发送给供应商的时间为准。
2.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需取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预包装食品许可或备案。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类似项目经营业绩,且业绩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以上类似项目经营业绩合同必须体现生活超市类商品。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累计超过30万元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对应发票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source=bdjj&e_keywordid2=92056973642)验真查询截图(发票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投标人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以上②-⑥项要求及相关内容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需承诺在长沙大厦项目部所在地内或周边地区有固定的供货点或承诺中标后在长沙大厦项目部所在地内或周边地区设立供货点,并能按项目部要求及时更换货物。
3.5.2投标人需承诺提供运至送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及专用运输工具以防止商品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商品包装及专用运输工具应采取防潮、防腐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运输。做好冷链运输工作,避免食材交叉感染及污染等现象发生。
3.5.3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发票、证书等所有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的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截图不一致的,将否决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