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502000520
项目名称: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型高速冷冻离心机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产品为药品或医疗器械须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现更正为: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证件:
供应商为生产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产品为药品或医疗器械须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现更正为: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3、原获取磋商文件时间顺延至2026年1月11日23:59(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磋商会议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以上内容同步变更,各供应商须在系统内重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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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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