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TC-C-2514600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三十三)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3(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以各包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 缴纳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服务费。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8110 7010 1320 1540 086,更正为:无 。
原公告的合同包3(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琼财采决字〔2025〕96号),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三十三)采购包3(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做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3(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代理服务费金额:1.4809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3(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8(医用干燥柜等):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以各包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 缴纳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服务费。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8110 7010 1320 1540 086,更正为:无 。
原公告的合同包8(医用干燥柜等)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琼财采决字〔2025〕94号),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三十三)采购包8(医用干燥柜等)做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8(医用干燥柜等)代理服务费金额:0.6534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8(医用干燥柜等)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包3: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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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8: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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