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DSJS-C2025-0008 项目名称:丰县大沙河镇污水处理厂(站)运维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丰县大沙河镇污水处理厂(500T/日),大沙河镇一号沟污水处理站(400T/日),大沙河镇左岸截渗沟污水处理站(300T/日),大沙河镇南支河污水处理站(200T/日)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设备维护保养、药剂添加、污泥清理、水质监测、故障维修等,确保站点持续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投标人《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联合体各方成员公章的《联合体协议》的原件扫描件,再加盖牵头单位的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6-01-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09:30)前。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人:侯亭亭 联系电话:18852157319 地 址:徐州市丰县欢口镇中山路66号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