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小南村乡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小南村乡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期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小南村乡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期(招标编号:
140424202512300021-01)已由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屯发改审
发〔2025〕84号、屯发改审发(2025)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屯留
区上村镇小南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小南村乡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小南村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打造乡村文旅产品展示体验交流平台,同步升
级村内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2236.5m²,4户进行改造,2户实施拆除新建。包含
建筑主体结构加固、门窗拆改、屋顶翻新,室内外装修等;提升村内基础设施:
实施村内部分巷道路面维修改造、停车场修建、公园步道绿化更新等。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
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
个标段组织招标。
2.5建设周期:36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工期:305日
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下列资
质:
3.1.1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
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
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担
任。
3.4 具有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和养老保
险明细(须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 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如是
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
用中国”平台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
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的投标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查询截图)。
3.8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罪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9.1 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9.2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明确各方的有关责任与
义务,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9.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
绝。
3.9.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0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