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巴彦淖尔公司洗车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232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进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政策要求,切实提升焦化厂环保水平,减少运输车辆带尘上路造成的扬尘污染,保障厂区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采购并安装清洗机(即洗车机),以满足超低排放标准中对无组织排放控制及清洁运输的要求。
2.1.2招标范围:
现计划对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和洗煤厂运输车辆使用清洗机清洗。本次实施内容:
(1)提供符合焦化行业满足超低排放的清洗机,包含框架结构、洗车系统(如高压喷水装置、摆动喷头等)、控制系统、风干系统具备较高的自动化水平,采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和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车辆的自动识别、自动感应启动、自动清洗等功能,确保能有效清洗各类进出焦化厂的运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运煤车、焦炭运输车等。
(2)清洗机运行所需的配套设施,如循环水系统(含沉淀池、过滤设备、水泵等)、污水排放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操作平台等,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运行成本,并满足环保要求。
2.1.3标段(包)划分:本设备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并交付至使用单位使用。
2.2.2交货地点: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洗煤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洗车机(或龙门洗车机)或洗车台或车辆清洗机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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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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