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2026 年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2026 年保洁服务项目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6 年保洁服务项目;2.2 招标内容:对昆明市公司办公大楼及辅楼、场地、昆明站营业厅的保洁服务,会议服务及前台接待等服务,年预算104.83 万元/年(含税),服务期限二年,总预算209.66 万元。2.3 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首签一年,供应商经评估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合同前三个月定为试用期。试用期与履行期同样标准按月进行考核,若中标人连续三个月服务质量评分不达标,或者其中 1 个月服务质量评分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在试用期终止的,招标人可启动中标备选人或重新招标。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及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条件如下: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3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项目名称为“物业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往开具过的发票或承诺书)。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 年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存在以上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7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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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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