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6 年邮政大厦配楼电梯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6年邮政大厦配楼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6年邮政大厦配楼电梯项目
二、项目编号:HAZB-FZ-HW-17251372
三、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邮政大厦配楼电梯更新项目位于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五一广场正南),此次更换的电梯为邮政大厦配楼2部客梯、1部客货梯。
四、采购内容:
1.包括拆除现有的3部电梯设备,包括控制柜、轿厢、轨道、厅门等所有旧电梯设施设备以及清运、处置工作;采购3部新电梯设备及配套的电梯专用空调2台、机房室内立式空调2台,包括运输、安装、土建工程、调试运行、保修、旧电梯注销、新电梯验收审验及特检所备案等全部内容。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40天,安装40天(含电梯验收)。
3.最高投标限价:75万元。
注: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常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与分包。
(二)专业资格条件:
7.供应商应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进行响应;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采购活动。
8.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 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 级及以上资质。
9.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3 个条件:
(1)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 级及以上资质。
(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 级资质。
(3)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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