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常用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招标人为 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100% ,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常用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025-06-9907
2.3 标段(包)划分:1个标包
2.4 交货地点及数量:淮河能源职业病防治院药械管理科。配送数量根据我方每次订单量为准。
2.5 交货期:合同有效期为1年;每月按计划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及要求以供应商收到的我方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后10工作日内送达,属加急供货的应在的4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招标人以书面或微信、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2.6 招标范围: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常用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包括但不限于:集采(国家集中采购、联盟地区);谈判(国家谈判、省级谈判、临床谈判);进口、合资及独家品种;基础输液;其他品种;供应商应按药品采购计划的品种及数量集中配送,月度药品配送率(金额)必须达到85%及以上。本次招标共确定不超过2名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总预算:约390万元(含税)。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合法的药品销售企业;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批发)。
3.3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项及以上单个合同药品配送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药品配送业绩;
注:①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清晰可辨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否则发票不予认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②如合同不能反映合同金额的,则以提供的累计药品对应发票金额为准;
③如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要的其他信息(如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盖章信息等),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等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要求所有品目药品的供货能力,满足国家、行业的标准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供承诺)
3.5 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入围)、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7 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招标人及招标人集团公司(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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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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