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青云学府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展示区道路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铁·青云学府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展示区道路工程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按照项目分包采购策划方案,现对中铁青云学府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展示区道路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分包工程名称:中铁·青云学府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展示区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赛罕区惠民路以南、阿尔山路以东、阿拉坦大街以北、丰州南路以西地块(东地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9677.47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完成中铁·青云学府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展示区道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完成上述施工内容及合同清单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方案编制、成品保护、进场验收、复检报告、检测费用、各项检验批、验收资料、试验检则、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垃圾清理等工作内容及其所有材料机械的购置与租赁。
2.5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2.6计划工期:暂定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01月15日,暂定结束工作日期:2026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8安全文明标准:工完料净场地清,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得少于1人,“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且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全面履行分包合同(含附件)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需明确本公司是否属于“中小企业”,若属于中小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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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