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麻城市黄土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5-19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5-01661
3、项目名称:2020年度麻城市黄土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8.99(万元)
6、最高限价:48.99(万元)
7、采购需求:
对项目区实施后的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再评定、登记,并编制《2020年度麻城市黄土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地重估与登记报告》。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否则是无效磋商。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以自愿向开展“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证书)证件齐备、合格有效;(2)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扫描件)(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或土地规划或土地管理等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扫描件)且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社保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4)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新开办的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5)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扫描件并签署磋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签署单位公章的扫描件。(6)供应商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7)所有供应商必须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和签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附件)。(8)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9)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的须提供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被委托人参加本项目磋商的,须具有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并签署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1月0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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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