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2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婚姻登记证件印刷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人来函更正:(一)5.4.2评审细则及标准的“样品提供”,具体标准中“符合婚姻证件技术指标需求”表述修改为“符合婚姻证件技术指标需求(无需提供内芯)”。(二)3.2技术要求第3点“其他要求”,公司实力中“1.取得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防伪技术评审证书”表述删除。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公司实力中,第1点“具有防伪技术评审证书(3分)。取得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防伪技术评审证书得3分。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表述删除。对应将第2点“厂房设施分(6分)。有自有厂房或租赁厂房的,得6分”表述修改为“厂房设施分(9分)。有自有厂房或租赁厂房的,得9分”。(三)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公司实力中,第4点“提供独立的废证保密销毁场所照片及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内容修改为“需提供独立的废证保密销毁场所及设备实景图。废证保密销毁设备若为自有,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租赁,需有效期内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