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蒙苏经开区水资源再生厂项目运营药剂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ECSHE-WZCG(2025)1224号)
1.招标条件
蒙苏经开区水资源再生厂项目,该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本项目已由伊发改审批字【202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金霍洛旗澎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旗区财政拨付,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蒙苏经开区水资源再生厂项目经理部。工程项目所需的运营药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准现对本项目所需运营药剂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主要工程包括: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为10万m3/d,其中隆基废水设计规模6.0万m3/d,其它企业废水设计规模4.0万m3/d,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GB/T19923-2021直流冷却、洗涤(循环冷却)用水标准。当地环保要求,东、西红海子、乌兰木伦河等,不允许接纳来自污水厂处理后的水质类型。在伊金霍洛旗境内,各企业生产污水无外排条件,要求各企业生产污水在园区内实现水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正常工况时污水实行零排放。
项目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蒙苏经开区水资源再生厂项目(EPC模式)
工程所在地: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合同工期:2022年8月18日(暂定)开工日期:2022年8月18日合同造价:220000万元(暂定)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要求(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详见附表2)。
3.2其他要求
3.2.1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招标
3.2.2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物资,且生产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招标承诺一致。
3.2.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招标文件单独封装)。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招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招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内的招标供应商。
3.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参与投标,须获得母公司或总公司的授权。
3.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7成交能力限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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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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