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吐哈油田公司油田采出水处理系统排泥污水撬装减量化技术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JH08-FK047-0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按照环保要求,目前油田所有干化池已停止使用,导致采出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排泥,进而造成系统运行不畅、出水水质波动显著。为保障系统水质稳定达标,现针对温米、丘陵、神泉和鲁中4座采出水处理系统存在的排泥量大、处理成本高及潜在环境污染问题,拟采用撬装式污泥减量化预处理技术。该方案将对采出水处理系统、措施作业、管线清洗等排泥污水(污泥含量在0.1%-1.2%)污水进行固液高效分离,污水经预处理后回调至原流程循环处理,最终实现水处理系统水质平稳运行。
2.招标范围:提供水处理系统排泥污水撬装减量化技术服务,将鄯善、吐鲁番和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的含泥污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水回调至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循环处理,分离出的污泥储存晾晒干化、装卸并拉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内容:根据生产需要,提供水处理系统排泥污水撬装减量化技术服务,将鄯善、吐鲁番和鲁克沁采油管理区的含泥污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水回调至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循环处理,分离出的污泥储存晾晒干化、装卸并拉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提供成套的撬装处理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含泥污水抽取及存放设备设施、含泥污水除泥及污泥干化处理设备设施、水处理加药设备、回输及存水设备设施、污泥装载车辆、临时晾晒场搭建、管线附件等;乙方负责配备运维操作人员,负责现场设备运行操作、加药、检修、维护及技术指导,负责将干化后的污泥晾晒干化储存、装卸并拉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在承揽业务范围内,乙方须编制符合要求的QHSE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岗位人员培训,准备相关物料,确保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处理后的水质须达标,污泥处置符合技术质量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与清洁生产责任。
4.项目估算额:519万元(不含税) ;
5.服务地点:各采油管理区所辖区域。
6.标段划分:无。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通知书发布日期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4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未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具有污水污泥处理服务或污泥污水处理设备销售相关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对应合同结算发票至少一张。
5.人员要求:项目至少配备人员7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操作人员6名。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设备要求:提供含泥污水处理设备2 套(每套包含抽水泵、药剂反应罐、脱水撬),设备为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提供设备清单、设备照片、铭牌照片;设备为投标人购买自有的,提供设备清单、设备照片、铭牌照片、采购发票;设备为租赁设备的,提供设备清单、设备照片、铭牌照片、设备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采购发票。
7.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需提供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 等级 |
惩戒 适用 |
惩戒 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 团 |
区分 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 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http://bid.energya head1.cnpc/#/ 外网: https://www.cnpcbi dding.com/ |
| 企业级 |
原则 上本 单位 |
备注: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即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限制。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