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5-G1-220104-GXHS
项目名称:2025年柳城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项目--柳城县东华卫生院创建精神病专科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总金额(元):12488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柳城县东华卫生院创建精神病专科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一)
数量:14
预算金额(元):698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脑电图仪1台、便携式智能服务终端:智慧眼4台、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心电图机3台、体疗设备1台、洗胃机1台、火焰光度计1台、自动稀释器1台、智能一体化蒸馏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698800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标项二
标项名称:柳城县东华卫生院创建精神病专科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二)
数量:8
预算金额(元):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除颤仪2台、干式莹光免疫分析仪1台、心电监护仪3台、心脏彩超探头1个、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分标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2】
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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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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