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地坑泵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地坑泵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为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CNSC-XJD-25-04551/ZH825WXR964C11506BD
2.2招标项目名称: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地坑泵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地坑泵设备。厂址位于辽宁省庄河市。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地坑泵设备,共计采购183台地坑泵以及配套附件、调试备件、运行备件、易损件和相关服务等,每台泵配套的快速连接组件(每个组件包含1个快速接头、2套管夹、1根软管)和带法兰的金属软管等规格书要求的物项。质保等级QNC;安全等级NC;抗震等级 NO。
2.5交货地点:DDP至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1#第一批2029-09-17;2#最后一批2030-07-14。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一2026年1月6日(北京时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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