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6-2027年挥发性有机物走航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sjcg202512-030
项目名称:采购2026-2027年挥发性有机物走航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7万元
最高限价:59.7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优良天数比例目标,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计划采购VOCs走航车及走航设备(环境监测车搭载VOCs质谱仪)运维服务,利用车载挥发性有机物快速监测设备,在行进时对环境空气、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连续实时监测,对高浓度点位进行复测或定点监测,完成定性、定量分析。运维服务主要包括提供走航监测、数据分析、设备维护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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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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