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莞高速洞头支线第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复合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RDQG1C-YGXMXJ-2025-015
1、项目概况(简介)
我单位负责修建主线起讫里程:K0+000~K7+683,长度7.683公里。路线自起点向东跨越金海三道、环城河和规划天瑞大道后,在K1+023.629设置单喇叭互通与金海三道相接,之后继续向东跨越规划211省道、龙湾二期堤坝、正泰光伏发电场,路线跨越瓯飞一期堤坝后进入温州湾海域。
标段内包含1.0km路基,1处匝道收费站和1处管理用房,其余主线是长度7.683公里的桥梁。其中桥梁包含温州湾1号高架桥、温州湾2号高架桥、温州湾跨海特大桥0-77#墩(下部结构),T梁架设共1601片(位于标头3.8km范围内)。
2、询价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 |
交货日期 |
备注 |
1 |
FHCL-01 |
复合材料 |
50*50-3 |
平方 |
10280 |
符合国标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
符合各项质量、安全、技术指标 |
按甲方通知进场 |
|
3.报价相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开户许可证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综合到站总价,综合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4)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图纸要求。
(5)货物验收方式:理计验收。
(6)报价有效期:30天。
(7)投标保证金要求:本次报价投标保证金1万元。
(8)其他要求:无
4、技术规格要求
(一)定义
玄武岩增强复合材料网格是由玄武岩连续纤维和耐腐蚀热固树脂经高温一体化模压成型、经纬向形态一致、具有一定刚度和节点强度的硬质复合材料(非编织成型的格栅或筋网)。
(二)执行标准和规范
1、《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工程应用技术标准》(GB 50608-2020)
2、《结构工程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网格》(GB/T 36262-2018)
(三)主要技术要求
玄武岩增强复合材料网格外观尺寸
幅宽(m) |
网眼尺寸(mm*mm) |
厚度(mm) |
1.5 |
50*50 |
3 |
玄武岩增强复合材料网格基本性能指标
规格 网眼尺寸-厚度 (mm) |
计算横截面 纤维面积 (mm2) |
拉伸强度(MPa) |
拉伸 弹性模量 (GPa) |
断裂 伸长率(%) |
耐碱等级 |
节点 抗拉力(KN) |
50*50-3 |
5.43 |
≥2000 |
≥85 |
≥2.3 |
I级 |
≥3.5 |
(四)玄武岩增强复合材料网格要求一体化模压成型、经纬向形态一致、具有一定刚度和节点强度的硬质复合材料(非编织成型的格栅或筋网),参考如下:
玄武岩增强复合材料网格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一种: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与玄武岩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网格配套的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生产能力在20万㎡以上,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简介、主要生产设备照片及工艺情况说明、玄武岩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网格库存照片等)。后附生产设备清单表格。
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现场验厂,如发现虚假投标(包括虚报产能,提供虚假业绩等虚假材料),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项目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真实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检验章,检测项目及检测结果符合供货要求中的参数要求)及样品。
样品寄送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样品寄送至以下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丰业集团对面,并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上样品及资料用不透明包装袋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生产厂家名称、样品名称、样品规格型号。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样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指定地点。因快递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3个(含)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的招标物资的已完成供货业绩(不接受与贸易商的业绩),并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发票开具日期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6、报价媒介
凡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1日09时-2026年1月6日09时(北京时间)登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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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